国芳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查股网  2024-04-13  国芳集团(601086)公司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

立意见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在对《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发展有利。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子公司租赁关联方商业地产投资建设金昌国芳购物广场暨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租赁关联方商业地产投资建设金昌国芳购物广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兰州国芳置业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有利于促进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布局。本次交易以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依据合理,协商充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