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芳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监事白海源、魏莉丽、王颖以现场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海源主持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