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2023年上半年业绩预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预计202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亿元至343亿元,同比减少68亿元至88亿元,下降16.5%至21.4%。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预计2023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0亿元至340亿元,同比减少65亿元至85亿元,下降16.0%至21.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经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上半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亿元至343亿元,同比减少68亿元至88亿元,下降16.5%至21.4%。
2. 预计2023年上半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0亿元至340亿元,同比减少65亿元至85亿元,下降16.0%至21.0%。
(三)本期业绩预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22年上半年财务数据
1.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44亿元
2.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5.10亿元
3. 基本每股收益:2.071元/股
(二)财务报表重述说明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确认的资产和负债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同时,对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的相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重述后的2022年上半年财务数据: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62亿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5.2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2.072元/股。上述重述后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
三、本期业绩变动原因
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下降、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本集团煤炭分部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二是上年同期本集团部分煤炭子公司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以前年度多缴税额抵减了当期所得税,本期所得税费用同比有所增加。
四、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对本期业绩预告内容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因素。
上述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业绩的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本公司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经审阅的中期财务报表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释义
本公司 | 指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 | 指 |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本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