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7  中国神华(601088)公司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于4月16日发送了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以现场结合通信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委托出席董事2人。贾晋中、袁国强、陈汉文3名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执行董事许明军因公请假,委托执行董事吕志韧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独立非执行董事白重恩因公请假,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汉文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执行董事吕志韧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宋静刚参加会议,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资金预算与债务融资方案的议案》

1.批准公司2024年资金预算及债务融资方案。

2.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内新增融资规模10%的范围内做出适当调整,并在融资总额范围内对单次融资金额、融资渠道、融资方式等予以确定。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四)《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24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聘期至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终止;批准上述两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及相关专项服务酬金人民币1,280万元/年,并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席组成的董事小组根据服务期限内实际情况在合理范围内对酬金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五)《关于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执行董事、总经理吕志韧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六)《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指标2023年度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建议值的议案》

1.批准公司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指标2023年度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建议值。

2.授权执行董事代表董事会于适当时间与经理层签订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评责任书。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七)《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规划优化调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于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一、二、

三、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五、六,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七,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