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查股网  2026-04-25  中国神华(601088)公司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风险评估报告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由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持有60%股权,为本公司的关联方。2023年4月28日,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2024年至2026年《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经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提供综合授信(无需本集团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及多项金融服务,本集团可以在财务公司存款。

鉴于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2027年至2029年《金融服务协议》,本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风险指标等信息,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7476R,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022H211000001。

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富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3层7单元301、302。2025年9月,经北京金融监管局批复,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合计持有的财务公司7.43%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750,000万元,其中国家能源集团占比60.00%;本公司占比40.00%。财务公司提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获准经营的业务范围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2—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金额(万元)股权比例(%)
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50,000.0060.00
2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00,000.0040.00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财务公司依据《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会为财务公司最高决策者和权力机构,董事会为财务公司的权力执行机构,决定财务公司重大事项,并对股

东会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依照财务公司章程以及财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财务公司法人治理架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组织分工明确,权责边界清晰,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已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并已建立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和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面的风险管控、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配套制度,构建了基于风险矩阵的识别与评估体系,实现对各类业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和分级管控。针对不同的业务特性,财务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均有

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及标准化操作流程,通过部门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的机制设计,确保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关键风险得到有效识别、量化评估和全程管控。

(三)控制活动财务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建立了系统的制度管理体系。依据《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财务公司定期开展制度梳理与优化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财务公司建立了覆盖各项业务的全流程制度体系,明确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规范与风险控制要求,定期对现有制度进行回顾与修订,及时填补制度漏洞,优化管理流程。通过细化合规操作流程、强化资金管控能力,财务公司将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嵌入制度设计,从源头防范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同时,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确保业务操作中的风险得到有效预测、评估和控制。财务公司通过内部审计、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通过上述措施,财务公司实现了对业务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稳健经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控制如下:

1、资金业务控制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结算管理、存款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与业务制度,各项业务制度均已规定详

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等,能够控制业务风险。

(1)结算管理财务公司为规范结算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结算风险,保证结算业务的规范、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和原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结算管理办法》《银行结算账户对账管理办法》《客户对账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结算业务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财务公司全球金融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2)存款管理财务公司为加强存款管理、规范公司存款业务,制定了《协定存款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存款业务的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管理预留印鉴资料和存款支付凭证,防止诈骗活动;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关政策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执行,成员单位对存款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要求切实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

(3)资金计划管理财务公司为及时掌握资金状况和资金需求,统筹安排和综合

平衡资金,制定了《同业拆借业务管理》等制度,对资金业务的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并根据财务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每月制定资金计划,对上月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及本月资金计划进行说明,有效地指导、调控资金,并运用和监测一系列指标,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

2、信贷业务控制财务公司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客户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自营贷款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等多项业务制度及操作规程,涵盖了财务公司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电票贴现和承兑等业务,构成了信贷业务制度体系。

在信贷业务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涵盖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及贷后管理的全流程风险控制机制,实行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制度。各项信贷业务均按照既定授权体系履行审批程序,经由信贷管理部审查、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风险合规审核、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审议,提请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并签订合同。贷前调查尽量做到实地调研,多渠道获取成员单位经营状况,客观真实撰写贷款报告;贷中审查做到独立贷审,客观揭示业务风险,科学合理判断业务可行性;贷后检查如实记录,充分及时揭露可能存在的问题,不隐瞒和掩饰问题,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处理,为财务公司采取风险预警或主动退出措施提供参考,确保贷款本息的安全回收。各项业务流程清晰合规,相关文件资料也得到了及时合理地存档和管理。

此外,在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方面,财务公司持续优化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受托支付管理,严格审查贷款用途与流向,保障资金使用合规,落实财务公司整体风险管控策略和监管指标管理要求,配合保障合规稳健运营。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信贷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未发生不良贷款,信用风险整体可控。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有较为完善的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证券投资业务政策和框架》,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原则开展相关投资业务,确保财务公司投资总额不高于资本净额70%。对涉及证券投资的相关业务部门或岗位按照“职责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科学设置各岗位控制节点,使决策、操作、风险监控、会计核算、审计管理等职责独立和有效制约,防范业务风险。目前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开展了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金融市场部在年度投资业务政策和框架下进行投资分析并编制投资分析报告、编制投资方案,按照财务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决策程序,由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对投资事项进行审核,通过设定风险控制指标进行风险监测,做好风险控制,投资业务面临的整体风险较低。

在严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审慎稳健进行投资。投资业务纳入财务公司统一的年度预算管理,并在年内严格执行。财务公司金融市场部对所有投资业务设立投资业务台账,定期与计划财务部进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保护财产安全。

4、内部审计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稽核部,编制了《审计稽核管理办法》等制度,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稽核部是财务公司审计稽核工作的执行机构,行使监督职能,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改进。审计稽核部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财务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定期、不定期进行常规审计或专项审计。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开展信息科技领域相关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科技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严格划分信息系统开发、测试、生产运行与使用部门职责,严格落实科技项目管理、研发与测试、生产运行与维护、物理与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及信息保护等各项控制措施,信息系统涵盖资金结算、网上银行、财务核算、资金监控、信贷管理、风险管理、客户管理等功能,从需求管理、信息系统访问控制、业务系统账户权限变更、第三方信息安全、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计算机安全检查管理、计算机软件产品管理及间连北京金融城域网专网管理等方面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业务流程和保障制度。

财务公司在建立信息系统控制制度方面,严格按照《内部授权管理办法》执行,做到了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

操作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在风险管理成果信息化,助推全面风险管理落地推广与应用方面,根据财务公司管理成熟度,分期建设风险管理信息化项目,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不断将规范性要求固化于系统中,逐步实现对风险的动态管理。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综合前述评价结果,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已建立覆盖主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相关制度设计总体合理,执行情况总体有效。在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投资运营等重点领域,未发现存在对财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资金安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内部控制缺陷。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整体风险水平处于可控范围内。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经营情况经查阅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109.26亿元,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为人民币1,403.07亿元,财务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中无不良贷款,资产质量整体保持稳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0.45%,资产负债率相比上年有所下降,净资产为412.45亿元,所有者权益进一步增加,资本充足率为19.55%,高于同期国内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

财务公司202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4.53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42.06亿元,净利润相比上年度有较大增长。

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请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0—

项目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2026年2月28日
资产总额291,035210,926232,628
负债总额253,682169,681191,152
净资产37,35441,24541,476
资产负债率(%)87.17%80.45%82.17%
2024年1-12月2025年1-12月2026年1-2月
营业收入4,9644,251328
利润总额4,4855,453296
净利润3,5004,206230

注1:上表财务数据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及《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未发现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投资业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2024年至2025年,财务公司的主要风险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具体如下:

—11—

风险指标

风险指标财务公司对应指标监管要求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资本充足率13.94%19.55%≥10.5%
流动性比例33.70%59.69%≥25%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79.30%75.74%≤80%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0.00%0.00%≤100%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95%2.20%≤15%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47.58%31.31%≤300%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13.93%10.58%≤10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0.00%0.00%≤1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61.48%62.17%≤7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03%0.01%≤20%

(四)其他事项2024年至2025年,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未发生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对本公司存放资金也不存在安全隐患;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2025年度本集团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与财务公司开展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一)与财务公司存款业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2—每日最高存

款限额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存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75,000.000.10%-3.20%74,919971,9171,005,58941,247

注:“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金融服务协议》项下本集团2025年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二)与财务公司贷款业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100,000.001.85%-3.30%11,6425,0053,74212,905

注:“贷款额度”为《金融服务协议》项下财务公司2025年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每日最高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

(三)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业务类型额度上限实际发生
票据贴现100,000388
开具承兑汇票100,0002,550
中间业务3005

注:财务公司2025年向本集团提供的综合授信(包括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等)的每日最高余额为100,000百万元。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本公司制订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本

公司与财务公司约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并将予以严格执行,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将共同有效防范相关风险,如出现重大风险,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及时控制和化解相关风险,保障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本公司将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持续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本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发生业务往来。

经查阅财务公司相关资料,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基于对财务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风险管理水平的评估,本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在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投资业务等方面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况。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未对本公司的独立性、财务安全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