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一、会议通知………………………………………………………………………………1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11三、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议案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12议案二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15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6-058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
次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19号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二层和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3日
至2026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H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1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2.01 选举叶礼德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
2.02 选举张梦娇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详见本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神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叶礼德、张梦娇的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司2026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神华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
加本次股东会并投票,本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A股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登记过境内手机号码的A股自然人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网址: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
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少于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股东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投票权。董事候选人所获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的,为中选董事候选人。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
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3。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请查询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H股相关公告。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601088中国神华2026/9/18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于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
或该日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以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本公司,回执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
记资料: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
六、 其他事项
(一) 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邮政编码:
100011)
(三) 本公司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
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会通告。
(四) 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5813 1088传真:(010)5813 1814电子邮箱:ir@csec.com
(五) 备查文件: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2026年9月4日
附件: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会议主席(注1)或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A股账户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于股权登记
日):
委托人A股股东账号或一码通账号:
受托人姓名:
(委托会议主席时,可不填)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会议主席时,可不填)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会议主席时,可不填)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
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叶礼德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
选举张梦娇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会议主席时,可不填)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1. 如委托会议主席以外人士为代表,请将“会议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拟委派代表的姓名。受托人必须亲身出席会议。如未填写受托人信息,则视同委托会议主席为代表。如委托会议主席投票,可不填写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签名。
2. 本次股东会议案1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作出投票指示。
3. 本次股东会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方式说明详见附件3。
4.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除非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另有指示,否则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所载决议案外,受托人亦有权就正式提呈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5. 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以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获正式授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6. A股股东最迟须于股东会召开时间24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送达、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A座1003室,邮政编码100011,传真(010)5813 1814,电子邮箱ir@csec.com,方为有效。
7.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回执致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注1) (姓名/公司全称)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本人(本公司)拟出席(亲身或委派代表)于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在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19号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二层和厅举行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特此通知。股东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持股数(于股权登记日)股东账号日期(年/月/日)联系方式
拟提问的问题清单(可另附)
注:
1. 股东中文姓名或法人股东公司全称请用正楷字体填写;股东名称须与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载的名称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请于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或之前以送递、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交回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A座1003室,邮政编码100011,传真(010)5813 1814,电子邮箱ir@csec.com。
附件3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6年9月23日14:30开始议程:
(一)说明议案议案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股东审议议案,针对议案提问
(三)宣布出席股东表决权数,提议计票人、监票人,解释投票程序,股东投票
(四)计票人计票
(五)宣读股东会现场投票结果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一
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是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少者进行利润分配。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7.2亿元,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0.5亿元。公司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时,以前述两种财务报表中税后利润数较少者为准。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政策,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6年上半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7.2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1.339元。以每股人民币0.98元(含税)派发股息,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1,689,434,304股计算,派
息总额为人民币212.56亿元(含税),占2026年上半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4.0%。
2.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本公司将于2026年10月10日(星期六)至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有权享有2026年中期股息的H股股东身份。本次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H股记录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即2026年10月16日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有权享有2026年中期股息。为符合资格享有2026年中期股息,H股股东须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H股股息预计将在2026年11月23日或前后派发。
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和A股派息的市场惯例,本公司A股股东的2026年中期股息派发事宜将在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后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确定A股股东2026年中期股息派发的权益登记日、除权日和股息发放日。
4.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起至股息派发的权益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如无不妥,请批准上述利
润分配方案。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二
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袁国强博士、陈汉文博士因连续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满六年,现已辞任。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叶礼德、张梦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两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如无不妥,请通过本议案:
1.同意选举叶礼德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2.同意选举张梦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附件: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附件
叶礼德个人简历
叶礼德,男,1963年3月出生,香港太平绅士。叶先生于1985年获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法学(荣誉)学士学位。叶先生具有丰富的法律经验,是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院士和香港教育大学荣誉院士。
叶先生现为香港郭叶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政协委员。叶先生自2019年12月起任高鑫零售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3月起任香港积金易平台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12月起任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11月起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非执行董事。叶先生现任香港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委员、主席,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委员,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质素保证局委员、主席,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叶先生曾担任香港美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香港万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香港郭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理事会员、副会长、会长,香港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委员,香港教育大学校理事会会员、副主席,香港会计师公会调查小组A召集人,香港会计师公会监管监督委员会委员,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委员,香港银行业复核审裁处委员,香港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委员,香港教育统筹委员会委员,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董事
会主席等职务。
张梦娇个人简历
张梦娇,女,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张女士于1991年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获会计学硕士学位。张女士具有丰富的审计、财务专业经验。
张女士自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任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副总会计师。自2008年8月至2018年6月任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自2002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中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此前,张女士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审计室二处副处长、处长,财务部资金处处长、稽核处处长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