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华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

查股网  2024-04-11  宏盛华源(601096)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1096 公司简称:宏盛华源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安徽宏源钢构有限公司、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宏盛华源(山东)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镇江鸿泽杆塔有限公司、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银河分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管理、生产管理、研发支出管理、筹资管理、对重大投资和对外担保的管理以及对关联交易的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制度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7%≤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3%≤潜在错报<利润总额7%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2%≤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2%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3)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6)审计委员会和合规审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7%≤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3%≤潜在错报<利润总额7%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2%≤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2%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

说明: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3)公司存在重大资产被私人占用的行为;4)公司存在遭受证监会重大处罚事件或证券交易所警告的情况;5)公司出现严重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1)公司存在大额资产运用失效的行为;2)公司关键经营业务存在缺乏控制标准或标准失效的情况;3)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4)公司出现重要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5)公司管理层存在重要越权行为。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的判断标准是指:除上述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内控评价工作,公司现有内控制度能够为公司经营管理、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和公允性提供合理的保证,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的情况。下一年度公司将结合发展战略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态势持续修订、完善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保持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强化精益管理,加强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和内控环境,为公司经济效益、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促进公司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赵永志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