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传媒: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
关于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传媒”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对中南传媒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74号)核准,公司2010年10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800万股,发行价为
10.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4,26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300.20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0年10月25日,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0〕26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松桂园支行(原五一路支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原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信支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南传媒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 | 账号 | 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00096688601098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信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3162900001801060109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松桂 | 募集资金专户 |
园支行 | |||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9010309000601098 |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二、关于中南传媒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拟对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南天闻新华印务邵阳有限公司分别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新技改项目”的资金拨付和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新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 账号 | 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 4305017536360000104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湖南天闻新华印务邵阳有限公司 | 4305017536360000104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中银证券认为:公司此次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