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在2023年7月25日、7月26日、7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裕投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23年7月25日、7月26日、7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嘉裕投资因股权转让纠纷被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诉至法院。因嘉裕投资未按判决执行,华创证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嘉裕投资所持本公司744,039,975股股份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平台被华创证券竞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尚需取得监管部门核准,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前述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除此之外,经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嘉裕投资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第一大股东嘉裕投资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第一大股东嘉裕投资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