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关于股东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2  太平洋(601099)公司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11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裕投资”)转来的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京02执异1202号《执行裁定书》。

法院在执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与嘉裕投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过程中,嘉裕投资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请求:1.依法撤销法院做出的(2021)京02执1518号之一执行裁定;2.依法重新拍卖嘉裕投资持有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44,039,975股股份(以下简称“案涉股份”);3.依法不予退还华创证券已交纳的保证金。法院审查过程中,嘉裕投资将第2项请求变更为:请求撤销法院于2022年5月26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案涉股份的拍卖,并依法重新拍卖。前述(2021)京02执1518号之一执行裁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发布的《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8)。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3)京02执异120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1.撤销本院于2022年6月16日作出的(2021)京02执1518号之一执行裁定;2.驳回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其他异议请求。

中国证监会已就公司关于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依法予以受理,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发布的《关于变更股东行政许可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39),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