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26  太平洋(601099)公司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02,046,7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3.23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郑亚南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01,277,84299.9147768,9500.0853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901,272,84299.9142773,9500.08580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继红、王华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