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以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谷中和先生召集,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