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16: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含授权监事),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公司监事秦磊先生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参加会议,授权监事谷中和先生代为参会并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谷中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董事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