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9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张杭江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4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