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情况暨亚特新材股权款支付的进展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情况暨亚特新材股权款支付的进展公告
一、基本情况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新材”或“目标公司”,已更名为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2023年1月,公司在收购协议生效后支付了20%的股价转让款,即23,600万元;2023年2-4月,公司在亚特新材完成了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根据协议安排支付了20%的股价转让款,即23,600万元,合计47,200万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2023-005)。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亚特新材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亚特新材2023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经审计的亚特新材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0,207,483.22元,与利润承诺数88,597,200.00元差异18,389,716.78元,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
亚特新材未能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进行补偿,2023年应补偿金额为1,838.97万元(当期应补偿款金额=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业绩承诺补偿情况及股权款支付进展
根据协议安排,亚特新材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后公司需向交易对方支付20%的股权转让款,即23,600万元。因亚特新材未能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公司已于近日根据协议约定将扣减本期应补偿金额1,838.97万元后的当期剩余股权转让款项217,610,283.22元支付给交易对方。至此,业绩承诺方已完成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协议安排支付了60%的股价转让款,合计689,610,283.22元,其余股份转让款项将继续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
四、公司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积极关注亚特新材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从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加强对亚特新材的整合,发挥协同效应,提升经营业绩。同时,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