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新材”);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亚特新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701万元(不含本次)。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期中先生及其配偶王晓芳女士无偿为亚特新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亚特新材担保事项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为满足亚特新材经营发展的需要,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全资子公司亚特新材银行授信事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信杭义银最保字第243007号),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亚特新材本次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同意对亚特新材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同时授权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和对外担保事宜所产生的相关文件(详见公告:2024-022)。本次担保事项在年度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期中先生及其配偶王晓芳女士无偿为亚特新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关联人无偿提供担保,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胡忠娟
3、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7709579R
5、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6、主要业务:化纤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项目)。
7、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审计) |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 92,642.04 | 88,550.28 |
总负债
总负债 | 45,081.64 | 37,986.15 |
净资产
净资产 | 47,560.40 | 50,564.13 |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3月份(未审计)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130,594.28 | 34,190.96 |
净利润
净利润 | 8,059.80 | 3,003.74 |
经核查,被担保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无失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为自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5月16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亚特新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69,70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1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34,701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35,0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53%、10.6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