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的会议通知要求。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期中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