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期中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