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购物:轮值总裁管理制度
轮值总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适应数智时代企业经营内外环境,改变传统科层制企业管理架构,提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局意识、综合管理能力和整体组织协调能力,建立健全企业干部培养机制,推动公司战略有效地执行,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轮值总裁3名,组成公司轮值总裁班子,试行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轮值总裁集体负责制。
第三条 轮值总裁的聘任
(一) 轮值总裁候选人由公司董事长在公司董事或副总裁及以上管理人员中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连聘可以连任。
(二) 当值总裁每次任期半年,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当值总裁轮值顺序循环当值。如当值期间当值总裁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无法完成管理要求的,则授权公司董事长提前终止该当值总裁的当值期,由下一序位轮值总裁替补当值并继续执行该轮值总裁原当值期。
第四条 轮值总裁的职责
(一)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轮值总裁职权,当值总裁和其他轮值总裁集体履行公司总裁职权,当值总裁承担当值期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责任和公司危机处理责任,轮值总裁全力支持配合,承担相应的集体领导责任。当值期间的当值总裁承担《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总裁责任和义务。
(二) 轮值总裁实行一岗二职,轮值总裁分管工作不因当值与否改变。
(三) 当值总裁轮换时应履行工作交接程序。
第五条 当值总裁的权限
(一)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规定,授权当值总裁在权限范围内处理、审批有关日常管理事务、财务及资金事务等。
(二)公司经营管理会议由当值总裁召集和主持,轮值总裁、副总裁以及当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轮值总裁管理制度值总裁要求的其他干部参加经营管理会议。经营管理会议讨论的提案事先应充分听取公司各相关部门和部分公司董事意见,经充分讨论后,由当值总裁与轮值总裁共同行使集体决策权,经全体轮值总裁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同意方可形成正式会议决议。当值总裁因故不能代表公司履行当值总裁职责时,当值总裁可指定一位轮值总裁授权代理当值总裁职责。
(三)公司经营管理会议无法形成决议的事项或者超过当值总裁权限范围的事项应提交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审议决定。第六条 薪酬与工作评价轮值总裁属于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工作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公司绩效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第七条 相关信息的披露
(一) 董事会首次审议批准本制度后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换届后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后或本制度修改后进行披露;
(三) 未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当值总裁轮流顺序当值时,或当值期间当值总裁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进行披露。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某些条款如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而发生冲突的,冲突部分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