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万华化学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4-055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万华化学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陆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学”)的孙公司万华化学(烟台)电池产业有限公司、陕西锦业华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分别于2021年、2022年设立四川万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万陆”)、烟台万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万陆”),前述三方股东在四川万陆、烟台万陆的持股比例均分别为20%、75%、5%。四川万陆和烟台万陆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贷款融资,前述融资均由万华化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陆公司计划分别按照20%的比例就前述担保向万华化学提供反担保。
? 华陆公司本次为万华化学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不超过3.432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华陆公司累计为万华化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万华化学非公司关联方。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陆公司、万华化学的孙公司万华化学(烟台)电池产业有限公司、陕西锦业华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分别于2021年、2022年设立四川万陆、烟台万陆,前述三方股东在四川万陆、烟台万陆的持股比例均分别为20%、75%、5%。四川万陆和烟台万陆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贷款融资,其中,四川万陆申请的银行贷款授信共两笔,分别为4.19亿元、8.30亿元;烟台万陆计划申请的银行授信为4.67亿元;前述融资均由万华化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陆公司计划分别按照20%的比例对前述担保向万华化学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3.432亿元。
上述反担保的担保方案见下表:
项目 | 贷款授信额度 (亿元) | 华陆公司拟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亿元) | 反担保截止时间 |
四川万陆项目1 | 已获授信4.19 | 不超过0.838 | 自提款日2023年12月7日起满18年 |
四川万陆项目2 | 已获授信8.30 | 不超过1.66 | 预计自提款日起满8年 |
烟台万陆项目 | 计划授信4.67 | 不超过0.934 | 预计自提款日起满8年 |
合计 | / | 不超过3.432 |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44841F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
法定代表人:廖增太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313,974.6626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万华化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万华化学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53,040,390,845.31 | 294,239,807,609.90 |
负债总额 | 158,586,175,111.51 | 194,613,440,188.77 |
净资产 | 94,454,215,733.80 | 99,626,367,421.13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75,360,935,668.36 | 97,067,363,557.09 |
净利润 | 18,299,805,216.85 | 8,971,839,130.55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反担保的范围:万华化学因四川万陆、烟台万陆银行贷款融资担保方案中连带责任担保的承担而获得的对华陆公司的追偿权。
反担保金额:按四川万陆、烟台万陆已取得及计划取得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20%计算,合计不超过3.432亿元。实际执行中,按触发担保责任后,万华化学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的20%计算。
反担保期限:自华陆公司反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至万华化学与四川万陆、烟台万陆分别签订的担保合同或类似协议的担保责任期限届满为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川万陆、烟台万陆均为华陆公司的参股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四川万陆目前以外采部分原材料代替自产以降低成本,烟台万陆通过万华化学内部采购项目燃动等原材料,通过整体规划运营,四川万陆、烟台万陆预计能按期偿还贷款,违约风险较低。并且,在反担保期间,公司要求华陆公司对四川万陆、烟台万陆加强资金管控,确保参股参管,能够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华陆公司为万华化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该议案。本次反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64.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26%。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