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低产胶园用于产业发展用地经济补偿的议案》《关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议案》三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项目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委员艾轶伦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资产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价格公允,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论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低产胶园用于产业发展用地经济补偿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低产胶园用于产业发展用地经济补偿的议案》,关联委员艾轶伦回避表决。本次低产胶园用于产业发展用地经济补偿标准参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补偿标准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议案》,关联委员艾轶伦回避表决。本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补偿标准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审计委员会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