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发展战略,集中资源重点发展橡胶种植、加工、贸易等产业核心环节,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94.49%股权通过协议方式全部转让给公司关联方海南农垦商贸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111万元,较公司账面值8,942.35万元溢价9,168.65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资产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价格公允,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论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案及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丽京、林位夫、张生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