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宝地矿业(60112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3-061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0 点30 分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 390 号深圳城大厦 30

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5.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6)人
5.01邹艳平
5.02高伟
5.03戚俊杰
5.04尚德
5.05姚瑶
5.06周毅
6.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6.01宋岩
6.02王庆明
6.03潘银生
7.00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2)人
7.01史华
7.02杨超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及制度。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121宝地矿业2023/1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11月12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XJBDKY@outlook.com 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

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住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15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991-4850667

电子邮箱:XJBDKY@outlook.com

联系人:王略、贾智慧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5.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邹艳平
5.02高伟
5.03戚俊杰
5.04尚德
5.05姚瑶
5.06周毅
6.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宋岩
6.02王庆明
6.03潘银生
7.00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01史华
7.02杨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