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11-04  宝地矿业(60112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8

议案3: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10

议案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11

议案5: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

议案6: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

议案7: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4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两个工作日向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股东在会前及会议现场要求发言的,应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通过书面方式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

股东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案相关,简明扼要,并通过书面方式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投票

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六、本次大会部分提案(即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股东应按照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计投的总票数为应当选人数与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计票的议案有议案5、6、7。

七、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

八、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

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会务工作人员外,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九、公司聘请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10:30

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30楼宝地矿业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艳平先生

见证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会议议程:

一、与会股东签到。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出席大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等。

三、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正式开始,宣布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办法。

四、推选两名计票人、一名监票人。

五、宣读议案,进行审议: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6.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发言、讨论。

七、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并计票。

八、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九、休会,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汇总。

十、复会,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汇总后的表决结果。

十一、宣读、签署股东大会决议、记录。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闭幕。

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议案2: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及指引的修订,为进一步推动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和发展,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1、《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修订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议案3: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优化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整体运营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华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矿业”)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华兴矿业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以及人员等由公司承接,其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同时,华兴矿业所持有的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8%股权、新疆荣景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股权、新疆怡盛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9%股权,将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至本公司的手续,华兴矿业对外股权投资归属于本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议案4: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等因素,参考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总体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位独立董事每年税前伍万元调整至每位独立董事每年税前柒万元,独立董事津贴新标准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开始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议案5: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邹艳平先生、高伟先生、戚俊杰先生、尚德先生、姚瑶女士、周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议案6: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宋岩女士、王庆明先生、潘银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议案7: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史华女士、杨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内容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