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独董述职报告-潘银生

查股网  2025-03-29  宝地矿业(601121)公司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银生

本人潘银生,作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潘银生,男,1961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正研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生产部运行处操纵员、值长、处长,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阳江核电有限公司(筹)总经理助理,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兼集团ERP建设项目部总经理,新疆阿勒泰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中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新疆国资委任前备案干部、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信息化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表,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确保了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独立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潘银生66003300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依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获取并认真审阅有关会议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就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积极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和审慎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了3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潘银生3322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出席了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涉及薪酬的制度及管理办法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2、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履职要求,针对公司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追加关联交易额度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电话、会谈、参加会议、现场调研及培训授课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现场工作达20天,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多渠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在《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备战矿业签订尾矿库闭库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4年度开展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服务年限达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公司改

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服务。本人认为,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同时也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核董事、高管薪酬事项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审慎原则,建议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现场调研及培训授课

1、现场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和精心组织下,本人于2024年3月23日至3月25日赴公司下属子公司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考察;2024年5月4日至5月7日赴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地参观及2024年8月2日至8月4日赴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调研。

本人通过深入矿山、选矿厂、尾矿库等生产一线,详细了解了铁精粉产出的每一个环节,对设备的运行及维护保养状况进行了细致的考察,掌握了子公司的生产及技术改造情况;在矿山安全生产方面,本人了解到公司构建了完善的管理体系,下属子公司针对全员开展全面且系统的安全培训,涵盖矿山开采

流程中的各类安全要点,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有效提升了员工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公司致力于降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上述现场调研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我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公司也展现了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本人将继续履行好监督职责,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参加培训及授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协助本人参加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培训、《新疆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项培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合规履职》《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提升培训》,还组织了《“ESG助力公司发展”专题培训暨ESG报告项目启动会》《股份合规减持培训》等专题培训,为独立董事提高履职能力提供了帮助和便利;在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地参观时,我本人以“数字化转型”为主题开展了一场专题授课,也为公司未来建设数字化矿山、智慧矿山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和思路。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为我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在日常工作期间,公司定期向我提供日常经营相关材料和信息,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前,公司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机构针对相关事项出具的专业意见和公司业务部门出具的专项说明等资料,如实汇报公司的运营情况,充分保障了我的知情权并为我发表意见提供了支持依据;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为我在工作条件、知情权、降低决策风险和保持独立性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公司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二)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2024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公司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定期主动报告公司运营情况,董事会召开前均按规定时间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决策,未发生拒绝、阻碍、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为本人的独立判断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报告以及公司各项公告等资料,了解公司整体状况,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

六、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以专业角度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件进展等情况,为公司在财务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有效敦促公司的落实,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升级中重点事项的关注,提出更多合理化、有价值的建议,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潘银生

2025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