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9  四方股份(601126)公司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在公司6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亚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监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