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高秀环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刘志超先生、独立董事崔翔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并表决,全部董事均出席并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3)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4)。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