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4-03  四方股份(601126)公司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录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9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1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2

议案七 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 23

议案八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24

议案九 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25

议案十 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 26

议案十一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7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8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9

议案十四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

议案十五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1

议案十六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32

议案十七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33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崔翔) ...... 34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钱晖) ...... 39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孙卫国) ...... 45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13:00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报告厅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秀环女士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宣布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额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大会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宣读并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 《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8、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9、 《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0、 《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11、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6、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7、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听取独立董事宣读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如有),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回答提问(如有)。

六、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股东现场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统计投票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在大会上有权发言和提问。为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保证各股东充分行使发言、提问的权利,请准备发言和提问的股东事先向工作人员登记,并提供发言提纲。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4、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一名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治理以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现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参见附件)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附件:《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保障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保障了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合法运营、科学决策及规范管理建言献策。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 年,面对外部环境的复杂多变,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团队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持续技术创新,加强市场销售及产品开发管理,在运营管理、客户服务、风险控制、文化建设多方面推动质量和效率的改进与提升,实现营业收入57.51亿元,同比增长

13.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27亿元,同比增长15.46%,主营业务经营质量持续提升。

二、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加强信息披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了36个议案,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 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包括执行2023年度的预算,实施2022年度分红,确认董事、监事薪酬,续聘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提供担保、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

2、 审议批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并决定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综合考虑了公司对经营场地的需求以及加快公司在配用电产品领域规模化发展速度的需求,研发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决策。

3、 制订公司2022年的决算方案和2023年的预算方案。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及财务状况,制订合理全面的预决算,保障公司资源高效利用,有效管理经营风险,确保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4、 制订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近几年公司盈利能力逐步提升,经营现金流充裕,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投资者,进行了高比例分红。

5、 审议批准了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6、 审议批准了公司用于经营活动的综合授信和对外担保事项。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申请综合授信以及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均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7、 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各自职责分工,结合同行业、同规模、同地区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的薪酬标准进行了确认。

8、 提出聘请公司审计机构。鉴于中证天通连续多年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在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如期出具相关审计报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议续聘中证天通作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

9、 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10、 听取及检查公司的管理工作汇报。经营层定期与不定期的汇报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认真听取并进行检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谏言献策,有力推动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按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认真执行了决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4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2 次,各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进行了解,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就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及利润分配等事项提出专业意见。

2、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利用其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对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聘请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控审计工作及计划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2次会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对公司薪酬情况、绩效管理、奖金发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推动实施了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深化了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4、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 次会议,对在任董事、高管半年度及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及复盘。

(四)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均按规定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部分会议通过通讯方式参加并表决,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积极建议献策,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并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技术方向做了深刻的探讨,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未来董事会将继续加强战略引领作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促进公司价值创造最大化、价值实现最优化。

(五)制度建设

公司董事会秉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在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指导下,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规章制度,并根据相关要求积极落实,推动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六)信息披露及投资者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3 年,公司通过接待投资者调研、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上证 e 互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及投资者邮箱问答等多种途径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公司先后举办了 2022年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 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荣获“上市公

司2022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举办两场“我是股东”投资者走进四方股份主题活动,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公司2023年度接待投资者调研合计1400+人次。根据北京证监局《关于开展3·15“明规则、识风险、理性投资癸卯年”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五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在公司内部通过多种途径普及相关知识,通过微信公众号、法律专栏、电子屏、宣传海报等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投资者客观看待和理解全面实行注册制的意义和作用,理性参与投资,从而切实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助力我国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七)内控工作

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规范的要求,2023 年公司组织实施了对本部及下属子公司 2022 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同时委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 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已按要求披露。

公司持续完善与优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制定风险管控原则,构建法务、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审计督察协同运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完善重大项目履行风险预警机制,持续加大应收账款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针对重点业务领域优化合规行为准则,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贯和培训,强化全体员工的风险防控和合规意识。

(八)企业文化

将ESG理念融入企业建设中,贯彻 “文化先导、战略聚焦、风控护航”的管理方针,围绕绿色低碳、优化治理、践行社会责任、重视员工福祉等核心价值开展了文化建设。通过助力绿色电力项目、设立慈善基金会、举办创新大赛成果展示活动、司庆日暨家属自豪日活动、四方馆演讲等多种形式,持续增强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进一步转化为内在驱动力,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助力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2024年度的工作展望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持续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公平地披露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公司将继续坚定走业务协同发展的道路,踏踏实实做实业、认认真真创品牌。以品质优良和技术先进的产品、综合性能优越的解决方案、智能贴心的服务为杠杆,以能力建设为支点,以组织活力再造为驱动,用高能力的人做高效的事,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形象。

随着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稳步推进,以及数字化、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技术的融合创新发展,2024年公司的经营管理将进一步聚焦战略规划,持续加强公司能力建设,在确保公司稳健经营的同时,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业务方面:深耕电网需求,巩固并提升传统二次市场份额,抢占新二次市场份额;抓住新能源市场机遇,进一步提升在大型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海上风电等优势领域的综合竞争力,继续扩大规模;发挥多专业协同创新优势,夯实核心竞争力,拓展储能市场,做强一二次融合开关产品;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的市场份额;抓住国产化替代的机遇,加快工业自动化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市场突破;积极培育可协同发展的新业务,推进智慧用电业务的成长;积极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持续扎根东南亚、非洲等市场。

能力建设:坚定战略配套资源投入,大力提升核心能力。紧跟技术发展趋势,增强基础平台研发能力,支撑公司战略发展。以精益化运营促进质量管理、精益制造、智能制造和生产效率的提升;切实打造成套设计、项目管理和实施、解决方案设计和推广能力;持续完善立体营销体系和服务体系,结合数字化方式提升营销管理能力和客户满意度,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

合作发展:加强与大客户、产业链关联伙伴、科研院校等相关方的深入合作,充分

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产业协同,实现合作共赢。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紧紧围绕既定的经营目标,团结全体员工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治理以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现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参见附件)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附件:《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范的要求行使职权,履行义务。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列席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股权激励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重大决议和决策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一、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各监事对公司监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题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3月29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8月29日《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9月18日1、《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0月16日《关于向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及有关业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 监事会对股权激励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增

强核心团队的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激励计划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方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比较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也反映了公司重点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股权激励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未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公司各项制度自制定以来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无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

六、 监事会对重点事项的关注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重点事项进行了检查及监督,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关联交易事项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交易事项,交易行为公平合理。对外投资事项是通过对全资孙公司进行增资,用于筹建电力智能装备数字化生产基地,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长期发展的需求,风险可控。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以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本年度合并范围的公司包括: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四方瑞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四方智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四方吉思电气有限公司、北京中能博瑞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四方亿能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保定四方三伊电气有限公司、保定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保定四方电力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四方继保(武汉)软件有限公司、四方智能(武汉)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湖州四方智捷电气有限公司、湖州四方智翔电气有限公司、四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菲律宾四方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四方股份(印度)有限公司、四方肯尼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四方智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5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75元;期末总资产95.05亿元,总负债52.71亿元,所有者权益42.34亿元,资产负债率55.45%。主要财务指标及其同期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度2022年度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575,105.15507,849.4613.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20.6354,321.4315.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2,333.8752,930.3717.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266.8670,993.2873.63%
总资产950,477.66845,165.121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3,058.01404,493.064.59%

二、简要分析

1、本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5,105.15万元,较上年度同比增长13.24%。

2、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720.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399.20万元,同比增长15.46%。导致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系:

报告期内,受益于国内新型电力系统及“双碳”政策的推动,公司立足技术创新,聚焦主业、深耕主业,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持续加强主营业务发展,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同时加强费用预算管控、节约开支;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稳步提升。

3、本报告期,公司深入推进精益管理,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货款催收力度,客户回款持续增加;本年度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23,266.86万元,同比增长73.6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目标,公司拟订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具体报告如下:

一、财务预算编制基准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是以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结合2024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变化预期、及公司中长期经营规划,对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管理目标及各项业务收支计划进行编制。本预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以2024年1月1日为预算编制基准日,并充分考虑预算批准日(即,董事会对预算实际批准的日期)前的可预计事项进行编制。

二、财务预算编制的基本前提

1、本预算期内公司所处社会经济、法律和政策环境无重大变化。

2、本预算期内公司发生的资产收购、兼并行为未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重大影响。

3、本预算期内国家利率、汇率变化对公司不存在重大影响。

4、本预算期内国家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三、主要预算指标

基于对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和产品市场需求的分析,结合公司总体经营规划和2024年度工作目标,根据2023年度末公司存量合同情况和2024年度新签合同额目标进行分析预测,以及产品成本、费用支出预算,2024年度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67.95亿元,同比增长18.1%,计划实现净利润7.0亿元,同比增长11.6%。

四、重要资本性支出预算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2024年度公司拟自筹资金3.1亿元用于资本性支出,

其中预计1.5亿元用于数字化工厂建设,其他用于生产设备更新、研发实验室改造、研发实验设备采购、实验样机生产、基础设施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房屋维护及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28,519,047.8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2,251,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9,350,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79.62%。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治理以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现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七

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位董事的履职情况,拟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的津贴予以确认。公司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023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情况如下表:

姓名职务2023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高秀环董事长-
张 涛董事116.00
祝朝晖董事116.00
刘志超董事180.00
崔 翔独立董事11.33
钱 晖独立董事11.33
孙卫国独立董事11.33
合计445.9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八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和各董事职责分工,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可比较公司的情况,结合北京区域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过充分调研与分析,提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方案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津贴为12万元。

2、公司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董事的薪酬规划按照公司优化后的薪酬架构,根据个人上年的考评情况,结合2024年的职责分工、承接的战略任务,综合评估确定年度薪酬规划金额。继续优化年度奖金激励办法,将年度奖金与公司当期绩效结果相关,与个人绩效贡献相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九

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位监事的工作情况,拟对公司监事2023年度的薪酬予以确定。2023年度薪酬包括员工2023年度获得的月度工资及年度绩效奖励。公司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023年度公司监事的税前薪酬情况如下表:

姓名职务2023年税前薪酬总额 (万元)
刘晓亚监事会主席81.62
李佳琳监事43.30
梅舒娟职工监事6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

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以及公司各位监事的工作职责,拟对公司监事2024年度的薪酬标准予以确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的薪酬包括该等人员2024年度发放的月度工资及年度绩效奖励,公司监事的月度工资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确定标准发放,年度绩效奖励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本人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发放。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一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双方具体权利义务按照聘用合同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已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四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已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五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六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十七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崔翔)

作为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出席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时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发表建议或意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情况

崔翔:现任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特能源(01799)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2次。我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3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崔翔777001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我分别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1、 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管的履行情况进行了定期评估总结。

2、 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进行了审议,以及听取了公司对上一年度的战略规划复盘和下一年度的战略规划,并结合行业发展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审核审计工作开展的独立性及公司的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持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上市公司独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深对独立董事权利义务等各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在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在生产经营上,我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业务领域的市场情况、新产品应用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等,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六) 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我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等专门人员及专门部门协助我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七) 日常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还通过现场、电话、邮件、视频会议等多种途径对公司进行全面了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同时,结合自身专业技术优势,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电力行业的经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在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交易定价公允,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2023年度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与公司披露的承诺履行情况一致,很好地履行了相关

承诺,在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 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说明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我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 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我认为中证天通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很好的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将《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我认为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根据薪酬考核标准对其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所确定并发放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 股权激励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支撑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实施了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我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方案科学合理,具备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既有约束效果,又能达到激励目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诚信,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同时,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注重并提高了对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4年,我将继续秉持谨慎、勤勉、认真的原则,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发挥协调、决策、监督的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性意见;我会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同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助力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钱晖)

作为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出席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时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发表建议或意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情况

钱晖:2009年10至今在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历任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总监、副总裁兼咨询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兼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化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国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财经大数据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人工智能及大数据百人会专家、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民生大数据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2次。我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3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钱晖775001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我分别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薪酬政策与绩效考核方案进行研究,对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5、 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我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6、 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进行了审议,以及听取了公司对上一年度的战略规划复盘和下一年度的战略规划,并结合行业发展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7、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审核审计工作开展的独立性及公司的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持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上市公司独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深对独立董事权利义务等各方面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及股东大会,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在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生产经营上,我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业务领域的市场情况、新产品应用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等,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六) 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我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等专门人员及专门部门协助我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七) 日常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还通过现场、电话、邮件、视频会议等多种途径对公司进行全面了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同时,结合自身专业和经验优势,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

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大数据行业的经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在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交易定价公允,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2023年度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与公司披露的承诺履行情况一致,很好地履行了相关承诺,在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 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说明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我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 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

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我认为中证天通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很好的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将《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我认为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根据薪酬考核标准对其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所确定并发放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 股权激励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支撑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实施了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我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方案科学合理,具备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既有约束效果,又能达到激励目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诚信,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同时,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注重并提高了对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4年,我将继续秉持谨慎、勤勉、认真的原则,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发挥协调、决策、监督的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性意见;我会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

同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助力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孙卫国)

作为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出席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时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发表建议或意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情况

孙卫国: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合伙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合伙人,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2次。我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3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孙卫国776000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我分别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8、 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我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薪酬政策与绩效考核方案进行研究,对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10、 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管的履行情况进行了定期评估总结。

11、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审核审计工作开展的独立性及公司的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持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上市公司独董管

理办法》,进一步加深对独立董事权利义务等各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在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在生产经营上,我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业务领域的市场情况、新产品应用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等,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六) 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我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等专门人员及专门部门协助我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七) 日常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还通过现场、电话、邮件、视频会议等多种途径对公司进行全面了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同时,结合自身财务方面的优势,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财务方面的经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在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及有

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交易定价公允,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2023年度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与公司披露的承诺履行情况一致,很好地履行了相关承诺,在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 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说明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我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 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我认为中证天通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很好的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将《关

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我认为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根据薪酬考核标准对其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所确定并发放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 股权激励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支撑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实施了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我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方案科学合理,具备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既有约束效果,又能达到激励目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诚信,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同时,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注重并提高了对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4年,我将继续秉持谨慎、勤勉、认真的原则,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发挥协调、决策、监督的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性意见;我会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同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助力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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