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027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合同金额为26,000万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640,431.97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2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8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6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55)、《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8)、《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023年3月,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 | 债权人 | 担保金额 |
1 |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小康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 | 20,000.00 |
2 | 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 | 1,000.00 | |
3 | 重庆渝安淮海 | 全资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
动力有限公司 | 重庆沙坪坝支行 | |||
合计 | 26,000.00 |
上述担保协议的签署均已履行了公司相关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小康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兴燕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东风微车品牌汽车销售(按专项许可审批核准的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销售:汽车零部件、机动车辆零部件;普通机械、电器机械、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仪器仪表、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产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进出口业务咨询和服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剑昌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充电桩销售,润滑油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重庆渝安淮海动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昌东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发动机(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及配件;经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担保金额 | 担保责任 | 保证期间 |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小康进出口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 | 20,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每笔“主合同”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
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 | 1,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
重庆渝安淮海动力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 | 5,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相关授权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计划是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资金需求,配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做
好融资工作,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40,431.97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0.46%。公司对外担保全部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其他外部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