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赛力斯(6011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3-042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3,734.8732万份予以注销。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19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年7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2,763名激励对象3,33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6.0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9月18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1年9月16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3,286.4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2,708人,行权价格为66.03元/份。

6、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以2021年12月20日为授予日,向996名激励对象授予713.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6.03元/股。

7、2021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9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713.6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996人,行权价格为66.03元/份。

8、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338.2329万份予以注销;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437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476.6921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16.3147万份予以注销;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826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296.7598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860.7157万份予以注销,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874.1575万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9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10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出具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日、在首次及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9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3,216名激励对象3,310.50万份股票期权;确定2022年9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776名激励对象289.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结果公告》,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登记日为2022年10月26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3303.7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3,197人,行权价格为

66.12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286.9万份,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人数为767人,行权价格为66.12元/份。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860.7157万份予以注销,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874.1575万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依据

(1)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新能源汽车销量A(万台)公司营业收入B(亿元)
目标销量(Am)触发销量(An)目标值 (Bm)触发值 (Bn)
第二个行权期2022年20.0016.00450360
考核指标完成度行权系数
新能源汽车销量A(万台)A≥AmX=1
An≤A<AmX=A/Am
A<AnX=0
公司营业收入B (亿元)B≥BmY=1
Bn≤B<BmY=B/Bm
B<BnY=0
公司层面行权系数X或Y的孰高值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

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一)激励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而失去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做变更,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而离职或与公司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离职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前激励对象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2、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

综合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公司拟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共计1,860.7157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02人因职务变动、离职等原因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87.6832万份予以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存在57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动、离职等原因不满足行权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25.6825万份予以注销。同时,由于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就2021年激励计划中在职2,804名激励对象,对其已获授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应第二个行权期的合计1,747.35万份予以注销。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依据

(1)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及授予情况,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新能源汽车销量A(万台)公司营业收入B(亿元)
目标销量(Am)触发销量(An)目标值 (Bm)触发值 (Bn)
第一个行权期2022年20.0016.00450360
考核指标完成度行权系数
新能源汽车销量A(万台)A≥AmX=1
An≤A<AmX=A/Am
A<AnX=0
公司营业收入B (亿元)B≥BmY=1
Bn≤B<BmY=B/Bm
B<BnY=0
公司层面行权系数X或Y的孰高值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

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一)激励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而失去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做变更,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而离职或与公司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中满足等待期要求及考核条件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余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离职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前激励对象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2、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

综合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公司拟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共计1,874.157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04人因职务变动、离职等原因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23.295万份予以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存在43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动、离职等原因不满足行权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34.42万份予以注销。同时,由于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就2022年激励计划中在职3,442名激励对象,对其已获授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应第一个行权期的合计1,716.4425万份予以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2021年激励计划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