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3-12-22  赛力斯(601127)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力斯”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赛力斯拟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2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和于2023年2月4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尤峥、李玮、周昌玲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前述议案。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事项关联人原2023年预计金额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本次增加金额增加后2023年的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劳务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17,50021,94521,00038,5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000115161

法定代表人:竺延风

注册资本:1,56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1年6月25日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包括新能源汽车及其电池、电机、整车控制技术)、电子电器、金属机械、铸金锻件、粉末冶金、设备、工具和模具;进出口业务;组织管理本公司直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电力、燃气、汽车运输、工程建筑实施投资管理;与上述项目有关的物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售后服务;二手车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1号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在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前提下,与对方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和交易金额,达成实际交易前与关联方签订相应的交易合同或协议。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定价政策为:国家有规定的以国家规定为准;没有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照该价格进行;如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产品没有市场价格可以依据的,由交易双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应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定价政策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