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关于董事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8  赛力斯(601127)公司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公司董事周昌玲先生于近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违反了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接到通知后,立即对本次事项进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周昌玲先生本次增持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交易日期交易方向交易数量 (股)交易均价 (元/股)成交金额 (元)
2024年4月15日买入1,00087.287,200
合计1,00087.287,200

因公司预约2023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故周昌玲先生本次增持处于年度报告窗口期,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的致歉声明

周昌玲先生声明:本次窗口期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本人已深刻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三、本次窗口期交易的处理措施

1、周昌玲先生承诺: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

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本次增持公司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向其重申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