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银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宋毅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章程》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项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2023年反洗钱工作专项检查风险意见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3年岗位责任落地情况检查评估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3年前三季度内控体系架构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评估报告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