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诚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柏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0,000,000股,并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22,5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396,404,78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5.87%;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126,095,21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4.1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涉及江苏新潮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锡金源融信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名股东,共计17,5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35%,将于2024年4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拟申请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股东承诺如下表所示: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江苏新潮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3、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
无锡金源融信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3、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相关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7,5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35%。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江苏新潮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500,000 | 2.39% | 12,500,000 | 0 |
2 | 无锡金源融信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 | 0.96% | 5,000,000 | 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合计 | 17,500,000 | 3.35% | 17,500,000 | 0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1 | 首发限售股 | 17,500,000 |
合计 | 17,500,000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92,500,000 | -17,500,000 | 375,000,0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30,000,000 | 17,500,000 | 147,500,000 |
合计 | 522,500,000 | - | 522,500,000 |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千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