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6 证券简称:首创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3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业务经营实际情况,对2023年度及至2024年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分别回避了本议案中相关关联事项的表决。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中相关关联事项的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同时,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属于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等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制度的规定。
3.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对本议案进行审议时,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亦应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均遵照《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元)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元) | |
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服务 | 为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收取手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因证券、期货市场情况、交易量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 | 275,393.58 |
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54,665.29 |
续费、佣金等 |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算。 | 111,383.42 | |
关联自然人 | 15,736.72 | |||
小计 | 457,179.01 | |||
期货经纪服务 | 公司子公司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期货经纪相关服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等 |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因证券、期货市场情况、交易量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17,971.53 |
小计 | 17,971.53 | |||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 为关联方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并收取的销售服务费、佣金等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因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规模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872,705.37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37,512.18 | |||
小计 | 1,310,217.55 | |||
交易单元租赁 | 向关联方出租交易席位并按约定收取的席位费、佣金等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准确预计,按照市场化原则支付租金,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27,621,182.17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963,984.97 | |||
小计 | 29,585,167.14 | |||
资产管理服务 | 为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收取的管理费、业绩报酬等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额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453.72 |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 26,570.03 |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602,709.66 | |||
北京农副产品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133,885.62 | |||
北京小额贷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6,347.61 | |||
北京首创能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315,449.14 | |||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162,100.25 | |||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 283,018.84 | |||
小计 | 1,570,534.87 | |||
证券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咨询等服务 | 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证券承销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用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额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2,132,075.48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794,433.97 | |||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3,717,583.02 | |||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 1,056,886.79 | |||
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 330,188.68 | |||
首创新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886,792.46 | |||
小计 | 15,917,960.40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咨询等服务,支付服务 | 北京首创新资置业有限公司 |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额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2,452,830.19 |
费用 | ||||
证券或金融产品(工具)、资产交易 | 认购(申购)关联方发行的基金产品、债券等金融产品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因交易发生时间、金额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报告期初持有2,890,000.00元,期末持有92,890,000.00元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初持有92,038,369.79元,期末持有208,147,284.29元 |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期初未持有,报告期末持有7,999,355.56元 | |||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期初持有16,118,933.60元,报告期末持有11,120,433.15元 |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报告期初持有3,500,000.00元,报告期末持有3,500,000.00元 | |||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期初未持有,报告期末持有98,000,000.00元 | |||
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期初持有100,000,000.00元,报告期末持有100,000,000.00元 | |||
首金盈创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报告期初持有24,800,000.00元,报告期末持有24,800,000.00元 | |||
持有关联方发行的基金产品、债券等金融产品产生的收益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226,053.25 | ||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9,126.39 |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25,302.82 |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22,191.78 |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6,268,233.87 | |||
北京京能同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943,081.46 | |||
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 | 关联自然人 | 报告期初持有18,275,966.17元,报告期末持有 |
46,820,002.45元 | ||||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期初持有24,806,509.23元,报告期末未持有 | |||
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报告期初持有60,000,000.00元,报告期末未持有 | |||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报告期初持有64,860,931.11元,报告期末持有166,147,283.21元 | |||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 报告期初持有10,000,000.00元,报告期末持有10,000,000.00元 | |||
北京首置房地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期初持有130,000,000.00元,报告期末未持有 | |||
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报告期初持有50,000,000.00元,报告期末持有50,000,000.00元 | |||
珠海横琴恒盛华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期初持有668,000,000.00元,报告期末持有668,000,000.00元 | |||
利息支出 | 向关联方支付利息(证券经纪业务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因业务发生及规模均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239.71 |
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26.41 |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322.30 | |||
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36.54 | |||
首创置业有限公司 | 42,503.32 |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53,119.80 | |||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15,004.41 | |||
关联自然人 | 827.01 | |||
小计 | 252,079.50 | |||
接受关联方担保 | 向关联方购买担保服务,支付的相关费用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担保规模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 | 报告期期初担保余额为20亿元,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15亿元,报告期内支付的担保费为10,849,056.94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2023年度及至2024年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类别 | 交易内容简介 | 关联方 | 预计交易金额上限及说明 |
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服务 | 公司或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证券、期货经纪业务服务,收取手续费、佣金等。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方 | 因证券、期货市场情况、交易量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期货经纪服务 | 公司子公司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期货经纪业务交易通道和相关服务,收取手续费收入。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方 | 因证券、期货市场情况、交易量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 公司或子公司在遵循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为关联方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并收取销售服务费、佣金等; 在遵循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关联方销售公司发行的债券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公司支付销售服务报酬。 | 其他关联方 | 因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规模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交易单元租赁 | 公司或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租赁交易席位并按约定收取席位费、佣金等。 | 其他关联方 |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准确预计,按照市场化原则支付租金,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资产管理服务 | 公司或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含资产管理投资顾问服务),收取管理费(投资顾问费)、业绩报酬等。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方 |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额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证券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咨询等服务 | 公司或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承销、保荐服务,收取相关费用;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顾问、咨询等服务,收取或支付服务费用。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方 |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额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证券或金融产品(工具)、资产交易 |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就对方所发行、管理或持有的证券或金融产品(工具)、资产进行的认购、持有、转让、赎回、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方 | 因交易发生时间、金额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品牌宣传
品牌宣传 | 向关联方购买宣传服务,支付的相关费用 |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额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344,130.56 |
分销、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等交易。 | |||
共同投资 |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投资于公司、合伙企业、特殊目的主体等机构,或购买资产等。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方 |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额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等 | 公司或子公司基于经营需要,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业管理、保安、装修等服务,支付租金、服务费等。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方 |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额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存款及利息收入 | 公司或子公司在关联方存款,取得利息收入。 | 其他关联方 | 因存款规模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利息支出 | 公司或子公司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借入资金,如关联方为认购方或出借方,公司将按约定向其支付利息等费用;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利息支出等。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方 | 因业务发生及规模均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接受关联方担保 | 关联方为公司或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管计划及资管计划底层资产等提供担保,支付相关费用。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 担保规模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 |
品牌宣传 | 关联方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品牌宣传、媒体合作、活动策划等服务,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相关费用。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其他关联方 | 因业务发生时间、金额难以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6.77%的股份。首创集团成立于1994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3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购销包装食品、医疗器材;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百货、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制冷空调设备、食用油;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零售粮食;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人才培训;有关旅游、企业管理、投资方面的咨询;
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二)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17.31%的股份。京投公司成立于1981年2月10日,注册资本17315947.49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
(三)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方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持有本公司8.31%的股份。京能集团成立于2004年12月8日,注册资本220817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四)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动力)持有本公司5.54%的股份。城市动力成立于2006年8月22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
(五)其他关联方
公司其他关联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确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等因素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提升公司总体竞争力。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平、合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双赢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业务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