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并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审议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理管理层办理债务融资事项,授权内容在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相关授权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债务融资的决策效率。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审议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相关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蒋青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况。
2.公司聘任蒋青峰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审议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叶林、王锡锌、张健华、荣健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