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1-20  首创证券(601136)公司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首创证券股票代码:601136.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南街4号403号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7号院达美中心1号楼7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下降,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9

第一节 释义

首创证券、上市公司、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导致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持有首创证券股份数量由151,380,000股变动至136,666,600股、持股比例由5.54%变动至4.999997%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结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南街4号403号
法定代表人张国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91607385H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2006年8月22日至2056年8月21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通讯方式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7号院达美中心1号楼7层
主要股东张国胜(持股60%)、张国利(持股4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任职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张国胜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中国北京市
朱莉瑾总经理中国北京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变动其所持有的首创证券A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持有首创证券股份的数量为136,666,600股,占首创证券总股本的4.99999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有股份意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期已披露的权益变动计划(公告编号:2023-042)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首创证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通知,首创证券已按规定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2),该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持有首创证券股份数量为151,380,000股,占首创证券总股本的5.54%。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持有首创证券股份数量由151,380,000股变动至136,666,600股,持股比例由5.54%变动至4.999997%。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前次权益变动后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方式变动时间股份种类变动股数(股)变动比例(%)
竞价交易2024/1/16-2024/1/18人民币普通股(A股)7,701,2000.28
大宗交易2024/1/8-2024/1/167,012,2000.26
合计14,713,4000.5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持有首创证券136,666,600股A股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等任何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未增持首创证券份。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导致其所持有的首创证券股份变动14,713,400股。

变动方式变动时间股份种类价格区间 (元/股)变动股数(股)变动比例(%)
竞价交易2024/1/16-2024/1/18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0-16.537,701,2000.28
大宗交易2024/1/8-2024/1/16人民币普通股(A股)14.81-15.507,012,2000.26
合计14,713,4000.54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上述信息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首创证券股份没有其他变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胜签署日期:2024年1月1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首创证券办公地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3号楼A座11-21层
股票简称首创证券股票代码601136.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南街4号403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51,380,000股 持股比例:5.5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4,713,400股 变动比例:0.54% 变动后持股数量:136,666,6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 2024/1/8-2024/1/18 方式: 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现金对价,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详见“第五节 前六个月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张国胜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