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3-041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37),定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 14点 00分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许如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4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 |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 |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借款额度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 |
9 | 《关于2023年度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10 | 《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
11 | 《关于2019年度重组业绩实现情况及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份 | √ |
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 | ||
1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重组发行的部分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16 |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 √ |
17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8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事项经公司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于2023年4月22日、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8、11、12、13、14、17、18、19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6、8、9、10、11、14、15、17、
18、19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1、12、17、18、19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博威集团有限公司、博威亚太有限公司、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谢朝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隽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立晟富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顺物流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乾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见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明,以上股东对第11、12项议案回避表决;宁波见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明还需对第17-19项议案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1137 | 博威合金 | 2023/5/5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9:30-11:30,12:3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博威大厦6楼董
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博威大厦6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孙丽娟、胡雪青
联系电话:0574-82829375、82829232
邮箱:IR@bowayalloy.com
联系传真:0574-82829378
邮政编码:315137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4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借款额度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
9 | 《关于2023年度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10 | 《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11 | 《关于2019年度重组业绩实现情况及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 | |||
1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重组发行的部分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16 |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 |||
17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18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1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如需回避,均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