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2  博威合金(60113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3-08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登记日:2023年 11月30日

? 预留股票期权登记数量:273.5万份

? 预留股票期权登记人数:61人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许如春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上海锦天城(杭州)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22日起至2023年5月1日止,共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等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3-042)。

3、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博威合金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46)。

4、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博威合金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0)。

5、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博威合金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9)。

二、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3年10月12日为授予日,同意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321.5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的过程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48万份。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5人变更为61人,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321.5万份变更为273.5万份。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3年10月12日

2、授予数量:273.5份

3、授予人数:61人

4、行权价格:15.3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关键人才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273.5100%0.35%
(共61人)
合计273.5100.00%0.35%

注:(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3)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部分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等待期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一致,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有效期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有效期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二个行权期自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行权期自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股票期权各行权有效期届满,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4、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行权期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注:“净利润”指标是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依据。根据本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考评结果AB+BCD
个人层面系数(N)100%100%100%50%0%

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级及以上时,激励对象按照当期行权额度100%的比例进行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C级,按照当期行权额度50%的比例进行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级,则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四、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3 年11月 3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博威合金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 1000000530、1000000531、 1000000532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3 年11月30日

五、本次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万份)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23年 (万元)2024年 (万元)2025年 (万元)2026年 (万元)
273.5396.6216.25189.57125.4165.39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