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04  博威合金(60113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4-001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贝肯霍夫(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霍夫(越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贝肯霍夫(越南)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00万美元(按照2024年1月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7.1002折算,人民币金额为4,970.14万元),本次担保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公司为贝肯霍夫(越南)提供担保的总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基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贝肯霍夫(越南)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原担保合同已到期,本次为贝肯霍夫(越南)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00万美元,主要用于为其申请开立信用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2023年度,公司计划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3亿元);全资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子公司范围包括公司现有各级全资子公司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各级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包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到期后的续签以及预计新增担保,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旗下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相关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及2023年5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4)。本次为贝肯霍夫(越南)提供的700万美元担保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300亿越南盾(1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越南北江省北江市双溪内黄工业区的B5-B6区

法定代表人:万林辉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切割丝加工,制造;其他未分类的经营支持服务活动,具体:公司所生产的商品之进出口。

2、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0,251.1931,544.77
负债总额8,122.885,882.15
净资产22,128.3125,662.62
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月-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0,621.1330,248.82
净利润4,353.153,583.49

注:以上数据仅为子公司单体报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1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

保证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贝肯霍夫(越南)有限公司

1.2 担保金额:700万美元;

1.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4 保证期间:两年;

1.5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贝肯霍夫(越南)申请开立信用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主要用于其日常经营,贝肯霍夫(越南)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其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掌控其运行,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为700万美元;本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不含本次)为人民币300,704.06万元(其中包含3,604.24万美元按照2024年1月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7.1002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5,590.82万元;3,170万欧元按照2024年1月3日欧元兑人民币汇率1:7.7802折算,人民币金额为24,663.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9.98%,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全资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23%,均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