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富联: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7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7日以书面传签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2号)。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