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富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3年3月28日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4)首席合伙人:李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3人。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与普华永道中天签订了2023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审计业务约定书”)。普华永道中天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年8月4日,审计委员会与普华永道中天召开2023年中期财务报表审阅沟通会,普华永道中天就中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
(三)2023年12月22日,审计委员会与普华永道中天召开审前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时间安排。
(四)2024年3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普华永道中天关于审计完成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事项的汇报。
(五)2024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
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履行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