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燃气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表决(杨松坤监事、杨金彪监事通讯表决)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1-6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发现泄密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