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10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0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0次普通会议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冯德华先生召集,于2023年8月8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经理王建民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财务相关工作正常进行,同意公司副总经理王建民先生负责公司财务相关各项工作,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