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2  东航物流(601156)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1次普通会议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冯德华先生召集,于2023年11月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郭丽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郭丽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能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郭丽君先生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名郭丽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

附件:郭丽君先生简历郭丽君,于1994年加入民航业,曾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股份”)董事会秘书室主任、法律部总经理、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部长等职务。2011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东航股份总法律顾问,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任东航股份服务总监,2014年6月至2016年9月任东航股份规划发展部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8年4月任东航股份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12月起任东航股份总经济师,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挂职任安徽省芜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2021年3月起任东航股份监事会主席,2021年4月起兼任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7月起代行东航物流总经理职责。郭丽君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拥有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复旦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企业法律顾问职称。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