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物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3-12-27  东航物流(601156)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航物流股票代码:601156.SH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住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一层1288室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三路36号东航城B2楼四层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本公司内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42,960,000股股份(占东航物流总股本的40.5%)无偿划转给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航物流的权益减少。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东航物流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156.SH
东航集团、划入方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东航产投、信息披露义务人、划出方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划转东航产投将其所持有的东航物流642,960,000股股份(占东航物流总股本的40.5%)无偿划转给东航集团
A股、股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1FW5107H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一层1288室法定代表人:汪健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2日营业期限:2016年11月22日至2066年11月21日经营范围:产业投资,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融资业务研发与创新,委托与受托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东航集团持股100%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三路36号东航城B2楼四层联系电话:021-2233426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东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员

姓名性别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任职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汪健董事长中国上海市
张宇川董事、总经理中国上海市
周文培董事中国上海市
吴昌正董事中国上海市
钱奇董事中国上海市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东航物流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持有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603885.SH)13.16%的股份。除前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治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而进行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东航产投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东航物流40.5%股份划转至东航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航集团将直接持有东航物流40.5%股份,有利于聚集发展主业、提升股权价值。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持有东航物流的任何股份,东航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加或减少在东航物流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未来12个月内进行前述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股份划转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航物流642,960,000股普通股股份,占东航物流总股本的40.5%。

本次股份划转完成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划出方将不再持有东航物流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由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导致。东航产投与东航集团于2023年12月26日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划出方):东航产投

2、乙方(划入方):东航集团

3、本次无偿股份划转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东航物流40.5%的股份。

4、本次股份划转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

5、双方主要承诺

(1)甲方保证对划转股份享有完全、独立的处分权,除标的公司已公告的标的股份的限售情形外,该等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本次股份划转已依法获得甲方董事会批准。

(3)甲方将按照《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有关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法定程序。

(4)甲方签署及履行协议不违反对其有法律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其他任何法律文件。

(5)本次股份划转已依法获得乙方董事会批准。

(6)乙方签署及履行协议不违反对其有法律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和协议。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与东航产投及东航集团的关系图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与东航集团关系图如下:

四、本次股份划转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2023年4月28日,东航物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12月7日,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取得东航集团下发的批复文件,东航集团同意将东航产投所持东航物流642,96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东航集团;

2023年12月8日,划出方董事会通过《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决议》,同意东航产投将其所持东航物流642,960,000股股份(占东航物流总股本的40.5%)以无偿划转方式转让给东航集团;

2023年12月26日,划出方与划入方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五、划出方在东航物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划出方合法持有东航物流642,960,000股,占东航物流总股本的40.5%,该等股份为A股限售流通股,具体限售情况如下:

2021年6月9日,东航物流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东航产投承诺“自发行人(指东航物流)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10条规定:“3.1.10 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应当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上述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上述承诺主体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遵守上述承诺:

(一)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且受让方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二)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受让人提出挽救公司的方案获得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且受让人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三)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行人没有或者难以认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按照相关规定承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股东,适用前款第(一)项规定。”

本次股份划转发生在东航物流股票上市之日(2021年6月9日)1年后,本次股份划转的国有股份的划入方为划出方的实际控制人,且根据划入方东航集团出具的《关于承继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相关承诺的声明》,东航集团承诺继续遵守划出方的承诺。因此,本次股份划转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3.1.10条规定之“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且受让方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的情形,可以豁免遵守36个月的限售期承诺。东航产投对东航物流股份拥有完整权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不存在质押、担保、冻结或其他形式的权利负担。

六、其他说明情况

本次股份划转前,东航集团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东航产投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划转后,东航集团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东航产投不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股份划转前和本次股份划转后,划入方东航集团均为划出方东航产投的唯一股东。本次股份划转前,划出方对划入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划出方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未清偿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东航物流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健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东航产投与东航集团签署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四、东航产投董事会决议

五、专业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股票代码601156.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一层128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其他□(请注明)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赠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A股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642,960,000股 持股比例:40.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642,960,000股 变动比例:4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将不再持有东航物流的股份。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在《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三十日内,申请相关股份过户登记工作。 方式: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系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不涉及交易对价,因此本次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问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健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健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