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物流:第二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疆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影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募投项目延期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