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物流: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股网  2024-10-29  东航物流(601156)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天津睿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睿远”或“本合伙企业”)持有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物流”或“公司”)股份142,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于2024年9月5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规划安排,股东天津睿远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5,875,555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1,751,111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7,626,666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3%。具体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024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天津睿远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天津睿远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142,880,0009.00%IPO前取得:142,88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天津睿远不超过:47,626,666股不超过: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5,875,555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1,751,111股2024/11/19~2025/2/18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股东自身资金规划安排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5%以上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东航物流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和/或者间接持有的东航物流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东航物流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合伙企业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将在不违反本合伙企业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本合伙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规范诚信地履行股东义务。如本合伙企业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东航物流所有。如本合伙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东航物流,则东航物流有权从应付本合伙企业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合伙企业应上缴东航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东航物流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相关股东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