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物流:第二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邵祖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审议了有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核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核通过《公司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