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6月12日
议案一: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以下简称ABCP),现将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基本情况
(一)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概述
公司拟将公司及子公司基于供水业务合同享有的收费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由信托机构进行受让后,通过信托机构设立财产权信托,信托以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方式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作为购买基础资产的购买价款,信托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含)。
(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ABCP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
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在交易商协会最终注册的金额、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2.基础资产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供水业务合同享有的部分收费收益权。
3.发行方式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视情况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也可以选择滚动发行。
4.发行对象
本次ABCP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发行期限
信托期限内可以滚动发行,单期发行不超过1年(含)。
6.发行利率
优先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不设预期收益率。
7.资金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研发投入、偿还债务以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等。
8.增信措施
就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注册通知书项下的各期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公司对信托账户内的资金不足以支付根据《信托
合同》应付的税费、费用、报酬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应付利息和全部未偿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事宜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在各期信托存续期及清算完毕前持续有效。
10.其他
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同意/审核为准。
二、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注册发行ABCP相关工作的效率,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ABCP注册、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该等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ABCP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发行时机、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增信措施等与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ABCP的注册、发行及其他有关事宜;
3.办理与本次ABCP注册、发行及上市流通相关的其他
事宜;
4.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ABCP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也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以上议案,请审议。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